工作通知

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黑龙江省大学生志愿者服务基层行动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7-30 23:48:51  浏览量:

各学院团委: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毕业生回信的重要精神,将总书记的要求切实落在实处,贯彻落实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共青团黑龙江省委联合黑龙江省委组织部、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共同组织实施黑龙江省大学生志愿者服务基层行动计划。为全面做好我校志愿者招募工作,积极引导和鼓励毕业生服务基层,进一步在青年中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现将我校2020—2021年度黑龙江省大学生志愿者服务基层行动计划招募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8月31日

二、招募对象

我校202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服务内容

到黑龙江省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一线从事基础教育、服务三农、医疗卫生、青年工作、社会管理等方面志愿服务,志愿者服务期为1—3年,服务协议一年一签。

四、政策支持及生活保障

具体政策支持和生活保障可参考《2020—2021年度黑龙江省大学生志愿者服务基层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会议材料)》(附件1),正式文件将于近日下发,详情请关注“黑龙江共青团”“东林团委”官方微信。

五、报名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

1.到岗之前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

3.具有较强家国情怀和志愿精神,热爱龙江、热爱家乡、

热爱志愿服务事业;

4.自愿到省内基层工作,具有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业务能力;

5.身体健康,能胜任志愿服务工作;

6.有志愿服务经历和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学生干部的优先考虑;

7.湖北籍毕业生和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优先考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

1.在校期间受记过及记过以上处分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3.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六、招募流程

1.报名。报名学生填写《黑龙江省大学生志愿者服务基层行动计划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将电子版提交至所在学院团委,各学院团委将《黑龙江省大学生志愿者服务基层行动计划报名登记表》《黑龙江省大学生志愿者服务基层行动计划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3)加盖学院党委公章,于8月31日17时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报送至校团委(综合办公楼0110室);

2.考核。校团委将通过资质审核、面试等环节对各学院推荐学生进行考核,最终择优推荐至对应岗位;

3.体检。9月10日前,已成功对接岗位的志愿者按照体检流程完成体检,具体安排将于报名结束后通知;

4.签订协议书。9月13日前,校团委与成功对接岗位志愿者签订招募协议书;

5.培训。9月18日前,入选志愿者参加省项目办组织的线上集中培训;

6.报到。9月24日前,志愿者携带体检报告单、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按照各县级项目办要求到服务地报到。

七、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各学院团委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打通招募宣传“最后一公里”,广泛动员3个群体(毕业班辅导员、团学骨干、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志愿者)组建宣传队伍,充分利用应届毕业生QQ群、微信群等渠道精准投放招募宣传产品,通过推送招募公告、开展线上咨询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动员,确保每一名应届毕业生都知晓、了解本项目。

2.严格把关,精准指导。各学院团委要严格信息审核和招募标准,公平、公正、公开开展推荐工作,切实将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志愿情怀、理想信念坚定、心理素质过硬的应届毕业生推荐上来;要对入选志愿者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意识教育,加强服务指导,确保志愿者到服务地能吃苦、能奉献、能工作。

未尽事宜可与校团委联系,联系人:边佳,联系电话:0451-82191665,电子邮箱:nefugqt@nefu.edu.cn。


就业指导与合作发展处

校团委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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