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设置

一、团委组织部

1.负责学校团组织建设工作,指导基层团组织开展团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推优入党、团组织关系管理、“三会两制一课”、班团一体化等团务工作;

2.负责开展基层团组织工作考核和各级、各类团的表彰工作;

3.负责团干部培养管理、团费收缴、举办团校等工作;

4.负责推进“智慧团建”平台建设、“1317”直接联系制度工作;

5.协同做好创新创业教育工作;

6.负责东兴茂等奖学金的组织、评选、发放和跟踪培养;

7.负责组织实施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指导各学院团委完成第二课堂的制度建设和内容设计;

8.负责第二课堂成绩单相关项目的申报审核和管理工作;

9.负责引导青年学生使用“到梦空间”参与第二课堂活动。

10.履行管理学生社团的工作职能,负责学生社团管理评议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1.负责全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具体事务,包括社团成立、注册、年审、登记、注销,以及组织建设、活动管理、经费管理、工作保障与监督等;

12.牵头负责社团指导教师的选聘、考核与激励,以及工作量核定、绩效核算等,负责建立指导教师库、组织指导教师评优表彰;

13.负责打造精品社团和精品项目,组织建立社团活动项目化运作机制,开展社团活动精品项目立项、实施和验收工作;

14.负责打造“主旋绿”社团文化品牌,扶持生态文明类社团,深化学科专业类社团建设,引领校园社团文化风尚,每年组织开展“社团文化月”活动;

1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团委宣传部

1.负责全校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引领工作;

2.宣传校团委工作和对外展示学校共青团和青年学生良好风貌;

3.负责团属宣传阵地建设和宣传教育工作,构建“两微一站”网络宣传矩阵;

4.开展共青团工作调查研究和理论探索;

5.负责开展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主题的教育实践活动;

6.开展生态文明特色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举办《东林文化大讲堂》《东林师说》等品牌活动;

7.负责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团委综合发展部

1.指导学生会(研究生会)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推进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实施方案;

3.负责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的组织、举办;

4.负责举办《成栋讲坛》《东林校友讲坛》《健康东林》《Journal Club》等品牌活动,不断丰富校园文化;

5.负责指导学生会(研究生会)在党的领导下,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开展“我最喜爱的十佳教师(导师)”评选和“与书记校长相约上午茶”等活动;

6.负责实施“三走”跬步计划,注重发展学生的体育爱好和专长,帮助学生掌握体育运动技能,养成体育锻炼习惯;

7.负责组织指导团员青年开展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

8.负责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总结和各级各类表彰等工作;

9.负责全校大学生志愿者和志愿服务活动的管理;

10.负责组织、管理和服务学生参加校内外大型志愿服务活动;

11.负责招募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和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的招募、遴选、管理和跟踪培养等工作;

1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大学生艺术教育中心艺术教育与实践科

1.负责制定大学生艺术教育中心年度工作计划,并及时做好组织落实和总结工作;

2.负责创作及编排传承东林精神、讲述东林故事的原创文艺作品;

3.负责《艺术导论》《音乐欣赏》《基础乐理》等公共艺术教育课程的讲授;

4.负责大学生艺术团日常训练及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开展大学生艺术团校内外演出、比赛等艺术实践活动;

6.负责艺术教育中心服装、乐器、道具、设备、场地等管理及维护工作;

7.负责聘任及管理大学生艺术团各表演队伍专业指导教师工作;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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