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东北林业大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扎实推进“树人工程”,不断加强学校共青团干部队伍建设,拓宽共青团组织联系广大青年的渠道,保持和增强新形势下共青团组织和共青团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为优秀青年教师提供锻炼平台,经党委组织部、校团委研究,决定在全校教师中公开选拔挂职、兼职校团委副书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挂职、兼职校团委副书记各1名。
二、选拔原则
根据“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严格按照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要求,在全校范围内公开选拔。
三、选拔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决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热爱青年工作,具有胜任岗位的理论素养、政策水平、工作能力,入职1年以上。
3.遵纪守法,公道正派,作风民主,清正廉洁,善于团结同事,群众基础好。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5月1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共青团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四、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协助校团委班子做好共青团的有关工作。
2.充分利用兼职、挂职机会,在工作实践中深入基层,走进青年,了解团情,充分发挥共青团与教师的桥梁与纽带作用。
3.充分发挥业务知识和专业优势,兼职副书记协助分管大学生创新创业等专项工作。挂职副书记协助负责宣传等工作。
4.能够有比较充足的时间投入共青团工作。
五、选拔程序
1.推荐报名。设分团委的单位至少推荐挂职或兼职副书记1名,其他单位推荐名额不限。填写《校团委挂职、兼职副书记人选报名表》,并于5月16日前将报名表报送校团委。
2.组织考察。成立选任兼职、挂职校团委副书记考察小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3.确定人选。校团委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任人选,报学校党委研究确定人选。
六、管理与使用
1.挂职、兼职副书记每周必须保证一定的坐班时间,挂职副书记不少于工作时间的一半,兼职副书记必须满足分管工作需求。挂职、兼职副书记不脱离原工作岗位,不占编制,不完全对应行政级别。挂职副书记只转组织关系、不转人事关系,兼职副书记两项关系均不变动。
2.实行任期制,任期1年(2018年6月至2019年6月),由校团委组织专项考核,考核结果由党委组织部备案。
如有未尽事宜,请与团委联系,联系人:孟楠,联系电话:82191800。
共青团东北林业大学委员会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