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关于做好我校2019年黑龙江省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3-14 10:26:32  浏览量:

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我校2019年黑龙江省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高标准、高质量选调政治素质好、学历层次高、综合能力强的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努力造就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优秀年轻干部队伍,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源源不断的后备力量。

二、推荐数量和对象

1.我校推荐数量:100名。

2.我校推荐对象: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校应届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列入此次选调范围)。

三、选调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对基层群众怀有深厚感情。

2.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综合分析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3月13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在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13日以后出生)。

5.符合下列四项条件之一:①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②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至少连续一年担任过一定层级的学生干部(具体类别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认定);③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获得校级以上奖励;④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6.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7.品行端正,肯于吃苦,甘于奉献,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志于从事基层工作并具有发展潜力。

8.身体健康,符合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9.凡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岗位。

四、推荐程序

1.人选报名和基层党组织推荐

个人报名和基层党组织推荐时间为3月14日至3月18日。

一是个人申报。各单位动员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如实填写《黑龙江省2019年选调生报名推荐表》,考生在填报招录岗位时需填写到具体的县(市、区)。

二是初审把关。各单位党组织对学生个人申报情况进行审核,提出拟推荐人选初步名单后,报送相关材料。拟推荐人选为本科生的报至党委学工部;拟推荐人选为研究生的报至党委研工部。报送材料包括《黑龙江省2019年选调生报名推荐表》(在填写的过程中,保持原来设置的纸张、字体大小和页边距不变,正反两面打印,附件3)、《选调生报名推荐人选简要情况汇总表》(附件4)、选调生报名推荐人选照片电子版(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蓝、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为130×160像素,分辨率350dpi,颜色模式为24位RGB真彩色,电子照片命名为:“姓名+学院”),纸质版和电子版须同时报送。

2.确定拟推荐人选

学校党委汇总各单位的推荐情况,按照我校推荐名额等额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将推荐人选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3.二轮选报

3月25日,省委组织部将各地报名数量情况在“黑龙江省选调生工作网”进行公告。3月27日17:30前,我校拟推荐人选可以自行登陆“黑龙江省选调生工作网”报名系统,根据各地报名数量进行二轮选报(仅能修改本人的报考岗位信息)。笔试、面试等后续工作,参照《(省内高校、科研院所)黑龙江省关于开展2019年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附件1)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东北林业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9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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