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关于评选2017、2018年度“东兴茂”奖学金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0-11 13:25:04  浏览量:

为激励广大学生崇尚科学、锐意进取、勇于创新,不断增强学校竞争实力,提升学校社会知名度,校友企业——北京东兴茂木制品有限公司捐资设立了“东兴茂”奖励基金。2017、2018年度的评选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2017、2018年度符合评选条件要求的东北林业大学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和本科生。获奖年限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时间区间应为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认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年度学生操行评等为优良。

4.学生学习成绩要求年度智育加权平均分及格以上。

5.在学校认定的国家级各类竞赛中(包括学术类、文体类)获一等奖或单项比赛中获第一名。

6. 在“挑战杯”等国家级重大比赛中,填补学校获奖空白或突破学校获奖历史者。(重大比赛指《东北林业大学大学生手册》中的十大学生竞赛认定项目)

7.为避免重复申报,对于团体参赛,要求团队与指导老师协商并指派1名负责学生进行申报;对于相同参赛主体或相同作品参加同类比赛获得的奖项只能申报1次,不得重复申报。

三、奖励标准

在国家级各类竞赛中获团体一等奖的奖励标准为5000元,在国家级各类竞赛中获第一名的奖励标准为3000元,在国家级各类竞赛中获个人一等奖的奖励标准为3000元。

四、申请、评审和奖励发放

1.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填写《“东兴茂”奖申报表》,并于2019年10月24日9:30-12:00将《东北林业大学“东兴茂”奖申报表》(见附件)及获奖证书复印件、成绩单(一式一份)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校团委(综合办公楼0111室)。

2.由学校相关部门组成“东兴茂”奖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审定材料,确定获奖团体和个人名单。

3.将评审结果在校园网上公示。

4.“东兴茂”奖励基金由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颁发奖励证书,同时报北京东兴茂木制品有限公司备案。

联 系 人:马卓识

联系电话:82191800         

教育发展基金会

共青团东北林业大学委员会

2019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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