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关于选拔校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3-14 17:00:40  浏览量:

各学院团委:

为进一步落实《东北林业大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学校共青团改革创新,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职相结合的团干部队伍,校团委决定面向全校学生选拔兼职副书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数量

学生兼职副书记3人,主要负责志愿服务、新媒体宣传、大学生艺术团指导等专项工作。

二、选拔条件

1.思想积极进步,政治觉悟较高,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

2.热爱共青团工作,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3.全日制在校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8周岁(1995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勤奋学习,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学业成绩专业排名在前40%以内,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5.有较强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具有开拓能力和创新意识,身心健康。

6.有组织和策划大型活动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7.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基础上,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曾为校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

(2)曾为校级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或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团委副书记等职务;

(3)曾为研究生支教团成员;

(4)曾(现)任校团委兼职团干部。

三、选拔流程

1.报名。报名包括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形式。组织推荐的同学须填写《校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报名表》(附件),报至各学院团委,由各学院团委统一组织初审,每个学院限推荐1人。3月20日前将报名表纸质版报校团委(综合办公楼0113室),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个人自荐的同学可直接将报名表报送校团委。

2.资格审查。校团委对报名学生的各项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3.组织考察。成立选拔校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考察小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4.确定人选。校团委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任人选。

5.公示任用。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予以任命。学生兼职副书记由学校党委组织部任命。

四、管理与使用

1.学生兼职副书记任期一年,将实行中期及任期考核制度,考核合格者,发予任职证书,考核不合格者,免去职务。

2.学生兼职副书记参加校团委书记办公会,参与讨论校团委重大事项,并具体负责校团委的有关工作。

3.学生兼职副书记应保证在任期间有足够的时间、精力履行岗位职责。原则上一旦选拔成功,须卸任学院相应学生干部职务。日常作息时间、请假等要求与专职团干部保持一致。

如有未尽事宜,请与团委联系,联系人:马卓识,联系电话:82191800,电子邮箱:nefugqt@nefu.edu.cn



附件:校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人选报名表

共青团东北林业大学委员会

                                                          2023年3月14日

版权所有:共青团东北林业大学委员会     中国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东北林业大学综合办公楼一楼  邮编:150040